当年的青龙场是一片缓坡,每逢秋天,玉米秆便齐刷刷地挺立在坡地,层层向北递进,不过人们也发现了玉米秆的另一个妙处,那就是吃玉米秆。
玉米秆在贡献了一包包玉米后,秆内还留存有水分,有一种甜丝丝的味道,是一道不错的天然饮品。那时人们吃玉米秆很普遍,如啃甘蔗一样,我们小时候也吃玉米秆,走在玉米地边,跳进地里折断一根玉米秆,津津有味地吃着,既解渴又解馋,可谓一举两得。
收玉米秆的时候,人们也不忘了选好玉米秆,先尝一口,味道不错,把两头一削,中间一节就放在一边。砍完一块地的玉米秆,也收获了一堆玉米秆,用玉米叶一拴,拿回家去。在玉米地里和路边上,随处都可见撕下的玉米秆皮子和被嘴巴榨干水分的一块块玉米秆白芯,跟一团团棉花一样。
明代徐光启的《农政要书》就说:“别有一种玉米,或称玉麦,或称玉薥秫,盖亦人他方得种。”这是第一次明确将玉麦作为玉米的别称,可见成都地区称玉米为玉麦也是有来头的。不过以前并没有记载有吃玉米秆的事,也不知古人吃没吃过玉米秆。但其实,玉米秆远没有甘蔗好吃,那为啥又不吃甘蔗,偏吃玉米秆呢?当时我们这里几乎都种有甘蔗,但并不是啃来吃的,而是秋冬时节拉到糖厂榨红糖,用作汤圆的馅料。一块甘蔗地也就成了重点保护对象,晚上都有专人负责巡逻看守。
除了吃玉米秆,我们还吃高粱秆,有句歌词唱道:“还有那满山遍野的大豆高粱。”川西地区没有遍地高粱的青纱帐,高粱很少,只有少数人家在自家地边种一圈,不图收成,而是用高粱尾巴扎帚把用。这种帚把称为小帚把,用竹梢扎的帚把称为大帚把。几乎家家户户都有一两把高粱尾巴扎成的小帚把,很多人家的帚把都用成光秃秃的了才换另一把新的,人们在青龙场赶场,也总是习惯提一把小帚把回来。
高粱秆比玉米秆好吃得多,高粱秆细,比玉米秆密实,不那么松软,甜味也浓厚得多。高粱秆皮薄,水分足,嚼起来脆生生的,味道真是爽口的甜润,如今想想,曾经那玉米秆高粱秆的味道,已经永远留在了我的心里,也留在了我们那一代人的记忆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