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对经济具有持久拉动力,事关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力以赴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近日,我区发布《成华区促进消费恢复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主要针对促进汽车消费、促进零售消费、促进餐饮消费、开展促销活动四大板块,细化形成九条具体措施,全力帮助市场主体应对疫情影响,加快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恢复发展,保障我区经济运行稳中向好。
提升市场消费意愿
发放3000万元财政补贴
消费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对稳增长尤为重要。据了解,今年上半年,我区成功举办“2022中德盛夏集市暨德国葡萄酒节”,精心策划“成都Cool夏造趣消费月”活动,组织近150家限额以上汽车、餐饮、零售企业参加“2022成都公园城市绿色消费促进活动”,配合成都市商务局开展“成都‘520’消费券促消费”活动,吸引成华近2500家商家参与,有力推进消费复苏。数据显示,2022年1—6月,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331.1亿元、增幅0.7%,增速位列五城区第一,全市第二。
“为了更好地发挥消费对经济循环的牵引带动作用,针对当前消费领域的痛点难点,我们制定了此次《措施》,一方面针对消费者推出各项优惠促销、发放消费券等政策,提升其消费意愿,提振消费信心;另一方面针对市场主体出台助企纾困帮扶政策,有助于稳定市场主体、稳定市场预期、稳住经济基本盘。”区商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其中,在提升市场消费意愿方面,《措施》提出投入财政资金3000万元,用于发放汽车专项消费券和举办汽车消费抽奖活动。“汽车消费涉及的领域众多,包括原材料工业、设备制造业、配套产品业、公路建设业、能源工业等,在带动就业、增进税收、助力贸易等方面扮演着重要角色。”该负责人介绍,今年上半年,我区抢抓汽车消费的风口,积极响应培育壮大绿色消费工作要求,举办了多场汽车促消费活动,有效营造了消费氛围,激发了市场活力。接下来,我区将继续瞄定汽车消费,继续加码促销政策,发放1000元、2000元、3000元三种汽车专项消费券;同时,针对购车车主,在12月底前将组织多次抽奖活动,设立万元以上的一、二、三等现金大奖,以足够的“政策诚意”拉动汽车消费。
支持市场主体发展
最高可补贴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上半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指出要着力稳住消费基本盘,落实好餐饮、零售等行业纾困扶持措施,稳住更多消费服务市场主体。为此,在支持市场主体发展方面,《措施》从政策支持、资金奖补等多方面出台具体实施举措。
在促进汽车消费方面,《措施》提出鼓励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拓展新能源车销售业务,在2022年度内销售新能源汽车零售额超过3000万元的,每家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支持企业开展新车折扣、降低最低首付比例、以旧换新、新车保险费优惠、降低汽车贷款利率、延长贷款期限等促销活动刺激汽车消费,2022年度对符合条件的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到30万元不同等次奖励。
在促进零售消费方面,《措施》提出鼓励批发企业拓展零售业务,对符合条件的限额以上批发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到20万元不同等次奖励。鼓励限额以上商贸零售企业加大促销力度,对符合条件的限额以上商贸企业(除汽车以外零售、餐饮、批兼零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至100万元不同等次奖励。
在促进餐饮消费方面,《措施》提出对于2022年二季度、三季度、四季度,符合条件的限额以上餐饮企业(不含住餐企业),给予企业该季度1个月房租补贴,单个企业单季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2022年二季度、三季度、四季度有增量贡献且符合条件的限额以上餐饮企业,分别给予1万元到15万元不同等次奖励。
在开展促销活动方面,《措施》提出鼓励企业开展促销活动,2022年7—12月期间,限额以上商贸零售企业通过商业街区、商业综合体开展促销活动,组织商户30家及以上、时间5天及以上,据实给予每次活动不超过10万元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累计不超过100万元。投入资金300万元,在2022年7—12月期间举办系列主题促销活动。
赵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