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高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工作效率,提升投诉处理透明度,近年来区财政局着力完善制度、畅通渠道、搭建平台,推动完善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机制。据悉,2021年我区政府采购投诉案件平均办结时间为19.5个工作日,较法定期限提前35%,实现投诉受理“零遗漏”,投诉处理“零延误”,处理结果“零复议、零诉讼”。
建立“法治账图模式”
拓宽便捷高效投诉渠道
记者了解到,2021年我区被纳入全面依法治区示范试点。按照省、市、区各级相关要求,区财政局完善制度机制,建立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法治账图模式”,将法律依据、法律要求和法律责任细化落实到所有岗位和主要节点,确定岗位风险级别。“我们梳理明确11个关键环节和岗位职责,找准工作切入点绘制出岗位法治导图,并针对采购人编制政府采购投诉典型案例,着力解决履职过程中岗不清、事不分、责不明等问题,较大提高了投诉处理工作的规范性和工作效率。”区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畅通便捷的投诉渠道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的关键点之一。在区财政局门户网站,点击“政府采购投诉指南”模块即可看到询问、质疑、投诉指引。同时,通过电话、电子邮箱、天府“蓉易办”平台线上政府采购投诉等多渠道投诉平台,我区积极推进政府采购投诉在线立案、在线办理,引导规范供应商办理投诉事宜,降低供应商投诉成本,适应市场主体便捷、高效化解矛盾纠纷的需要。
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积极探索非强制纠纷化解模式
去年12月,区财政局收到某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项目的投诉,采购人涉嫌未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未量化评分标准,给予磋商小组过大自由裁量权。正式投诉受理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工作小组赓即开展调查,调阅核查采购文件等资料,组织法律专家分析研判案件。经过认真详细调查,区财政局依法作出投诉处理决定书,认定投诉人投诉事项成立,责令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该案件从受理到作出处理决定用时18个工作日,比法定期限提前了40%。
在依法做好政府采购行政裁决基础上,区财政局还积极探索与投诉裁决并行的约谈、调解、提供法律意见等非强制纠纷化解模式,在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搭建沟通平台,邀请各方现场沟通并消除误解、达成和解。2021年,通过现场沟通、调解,供应商主动撤回3件投诉,不仅降低了执法成本,也提高了纠纷解决效率和当事人满意度。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压实主体责任,推动我区政府采购工作依法规范管理和廉洁高效运转,做到防源头、治苗头、打露头,着力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努力构建清正廉洁的政府采购惩防体系,持续打造风清气正的政府采购生态环境。”区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王雅妮